河南科技职业大学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业务指导下,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一、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及邪教组织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参加所在地组织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反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发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相识、治安案件、治安灾火事故和其他严重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即使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院“五管”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定制学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消防器材做经常检查、保养、定期维修,要向学生、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及灭火知识,实施消防演练,防止消防事故发生。
(五)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外宾、外教和上级首长来院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校内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七)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集体户口管理及相关工作,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摸清暂住人口并一一进行登记造册。
(八)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窃(泄)密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有关部分进行敌情、法制和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依靠群众同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
(九)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对扰乱校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教。
(十)加强对保安队、义务消防队、义务治安员、义务网络信息员的领导,充分发挥各个组织的作用。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党政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责任
(一)对因保卫意识不够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二)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的学校物质的流失负责。
(三)对因管理、接待不善造成的来访人员的投诉负责。
(四)对应巡逻检查不到位造成公司的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保卫处
2019年9月